2021年11月5日6: 00起,辛集市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控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播途径,辛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1月5日6时起启动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控措施。
1.自2021年11月5日6时起,除下列车辆外,所有机动车将被限制在辛集市道路上行驶。
1、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应急救援、环卫保洁等专用车辆。
2、承担标本检验、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和人员运输、指挥调度、疫情监管等疫情防控任务的车辆。
3.运送临产孕妇、重病医护人员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由现场道路执勤人员按照辛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行确认,符合要求的允许通行。
4、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民生保障车辆。
5.因防疫工作需要持有辛集市交通管理大队通行证的其他车辆。
二、交管大队将派出特警对不按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发布时间另行公布。
辛集市一清防控总指挥部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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