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
针对此前华远地产在草案中披露的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这一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华远地产就这一交易,进一步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评估情况,以及相关担保情况。
其中,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华远地产需结合公司剩余业务所处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资源积累、历史经营业绩、关 联交易占比等情况,说明公司剩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是否对关联客户存在重大 依赖,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项的相关规定等。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