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决定终止对青松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青松医药是一家针对中国未满足临床需求,依托自身研发筛选引进全球特色医药产品和技术,并依照中国监管要求完成上市申请,质量控制,上市后管理及商业化的医药企业。
青松医药控股股东为青松控股,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直接持有公司8482.7285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84.83%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沈载宽,郑林海和沈圣辅,其中沈载宽,郑林海系夫妻关系,沈圣辅系沈载宽,郑林海之子。
沈载宽持有青松控股50.00%股权,持有格莱维尔70.43%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舒泊涞8.00%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林海持有青松控股30.00%股权,持有格莱维尔7.83%的出资额,沈圣辅直接持有青松医药10.00%的股份,持有青松控股20.00%股权,持有舒泊涞20.00%的出资份额沈载宽,郑林海,沈圣辅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97.96%股份,合计控制公司100.00%股份沈载宽,郑林海,沈圣辅三人均为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
青松医药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3333.3334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原拟募集资金4.78亿元,分别用于药物研发与许可引进项目,药物研发与许可引进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青松医药的保荐机构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郑宇,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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