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为扎实做好六保工作,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该政策始于2019年1月1日,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文件,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特此公告。其中,获得延期第一项优惠政策就是一段时间以来备受关注的“年终奖计税方式将变”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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