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11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53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2%,其中质押约4104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6.36%,占公司总股本的6.74%,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约49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其中质押约4334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8.31%,占公司总股本的7.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约1.0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8%,合计质押约8439万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82.06%,占公司总股本的13.85%
2021年半年报显示,新金路的主营业务为化工—树脂及烧碱,物流,占营收比例分别为:99.63%,0.37%。
截至2020年末,上海冠鹰持有公司股份91亿股,是公司第四大股东,所持股份均为限售股。自今年3月份限售股解禁以来,上海冠鹰共减持公司股份近82亿股。其中5月26日至7月9日期间,上海冠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亿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6月3日至6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143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